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,为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,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,我国将在各地农村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,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。</br>
中纪委、财政部、农业部和民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“难点村”治理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建设。</br>
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归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,村级财务属集体性质。近年来,随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推进,各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但仍有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、制度不健全、核算不准确、公开不完善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。</br>
对此,通知强调,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的创新,是管理农村财务、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,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,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,对规范村级财务会计行为,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率,节约村级财务核算成本,确保财务公开、民主理财落到实处,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。</br>
通知要求,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,各地必须尊重农民意愿,履行民主程序,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,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、使用权、审批权和收益权“四权”不变,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。</br>
此外,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,安排落实好专项培训经费,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,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。有条件的地方,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业务。</br>
|